“夫妻公司”常见的类型有:1、夫妻其中一方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,而配偶并非公司登记的股东,但实际共同参与公司经营,在公司中担任监事或其他职务;2、公司仅有2个股东,2个股东系夫妻关系,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经营;3、夫妻双方一起持有公司的股权,但实际只有其中一方经营公司。
当今社会,人们对养生健康的追求越来越多,各种按摩店、足浴店、理疗会所等养生会所兴起。而在这些养生会所中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按摩技师,大部分是以比例分成的形式从养生会所获取报酬。在这种模式下,养生会所与按摩技师之间到底是商业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,在实务中仍然存在着较大争议。分析判断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还需看双方契合哪种法律关系特征,以下用一宗笔者代理过的案件予以分析。
为整治夜场乱象,维护社会公序,一场名为“2024春雷行动”的全国性夜场严打行动开展,且会持续百日。从春雷行动开展情况来看,除常见的涉黄犯罪外,还出现一个以往少见的罪名——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,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、诈骗、抢夺、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,在春雷行动中通常表现为组织未成年人在酒吧、夜场等提供有偿陪侍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已于2024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3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。